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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单位: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成交时间2020/08/13 13:21:1067次延时
成交价 1,714,055 壹佰柒拾壹万肆仟零伍拾伍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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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为128.3平方米;
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按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该房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情况等,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网络拍卖竞价结果
用户姓名杨某华通过竞买号Z6844于2020年08月13日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南宁市民主路11-10号“艺丰大厦”的B603号房”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714055(壹佰柒拾壹万肆仟零伍拾伍元)
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后产生的差价及费用等损失的,不足部分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小编寄语:
最初评估价:1,480,069 元,本次拍卖最终成交价1,714,05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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